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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非诉法律实验班实施方案”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4-04-18  点击量:

2014415下午,法学院法律系全体教职工在4-301室对“非诉法律实验班实施方案”展开热烈讨论。

首先,李政辉副院长对“非诉法律实验班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及制定过程做了简要说明,并明确了本次研讨会的研讨主题,即实验班的课程设置是否合理,以及如何确定授课教师。

随后,全体教师围绕研讨主题各抒己见,并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进一步凝练非诉实验班的人才培养目标,并根据培养目标设置课程;二是增设《财务管理》、《仲裁法》、《法律诊所》等课程,以确保人才知识结构的科学性;三是调整《物权法》等课程的授课时间,以处理好各课程之间的衔接关系;四是完善实验班学生的选拔机制与退出机制;五是处理好实验班与非实验班的关系,即在培养拔尖型人才的同时,也要保障非实验班的人才培养质量;五是在师资方面,除引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企业法务、法官的同时,还应当加强对本院教师的培养。

最后,李政辉副院长表示,学院将根据教师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非诉法律实验班实施方案”,并提出非诉法律实验班的开设,对法学院是一个挑战,但更是一个机遇,希望全体教师群策群力,为提升法学院学子在省内、国内的竞争力奉献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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