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相关教师:
为有效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掌握教学规律、胜任教学岗位,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教学水平的青年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我校教学质量,根据《浙江财经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2013〕20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7月1日前参加助讲培养的青年教师(已通过考核的除外)。
二、基本要求
参加助讲培养的青年教师在培养期内,应完成以下工作,并记入教师个人培养档案:
1.随堂并完整听取指导教师讲授1门课程,不少于34课时;
2.协助指导教师积极参与辅导学生、作业批改、实验指导、答疑等环节;
3.参加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各项教学培训、观摩及研讨交流等活动,不少于6次;
4.撰写至少1篇教学研究论文,或申报至少1项教学研究课题;
5.培养期满,按要求完成1篇参加培养的总结报告。
三、考核安排
学院(部)和学校分别对培养教师进行考核,具体如下:
1.所在学院(部)组织三位或以上教学督导等对培养教师随堂(也可在线)听课,本学期没有安排教学任务的培养教师,可以采取集中说课的形式进行考核。听课专家对培养教师进行试讲考核评分,填写专家听课打分表(见附件),该分数占考核总分的60%。培养期内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且获奖的培养对象,可免于参加试讲考核,所在学院(部)根据获奖等级直接评分。
2.学院(部)汇总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档案和专家听课打分表,于6月30日前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试讲考核平均分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统一计算。
3.新葡的京集团组织专家根据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档案记载的培训学习记录、接受导师指导记录、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记录等打分,该分数占考核总分的40%。
4.根据总分将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0%。试讲成绩不及格的,其考核等级可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附件:专家听课打分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年6月3日